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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长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5-05-20 来源: 浏览:

为补充工作人员,经研究,天长市人民医院、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天长市卫生局、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一:《2015年天长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5年5月19日在天长市卫生局、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26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  14:30-17:30;地点在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8室(天长市商务中心四楼)。咨询电话:0550-7770428。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中: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15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聘用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任职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相关表格(附件3),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15年天长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经天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议同意后,可按1:1开考。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27日工作时间到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8室(天长市商务中心四楼)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进入面试的每人缴纳面试费用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应聘人员务必于2015年5月29日-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持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护理岗位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其他岗位考试为笔试,考试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的100%。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8:00-9:30    《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天长市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2015年6月8日到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8室(天长市商务中心四楼)申请查分,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5)笔试成绩计算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须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
(1)面试人员:护理人员按招聘人数的2:1比例确定面试人数。
(2)面试内容:从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护理岗位的应聘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学历、省双优生或省三好学生、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以上证书若有,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它岗位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安排面试,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工作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从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长市卫生局、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与应聘人员签订3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在相关部门备案,试用期为3个月,同时为被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试用期末考核合格的,人事档案由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期满后,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 0550-7770831)。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天长市卫生局、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2015年天长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点击下载
附件二:《2015年天长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附件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                                                              点击下载

 

                                                                                                                                                               天长市卫生局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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